公共负担规定又回来了!?

上周三8月5号我写了篇文章,谈到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曾经两次同意核定全国范围内的紧急禁制令。

第一次是在去年10月11号,当时法官要求移民局的上级机关国土安全部在「全国范围」内,必须暂停实施公共负担的规定。虽然联邦最高法院曾经一度同意国土安全部继续实施,但后来在今年8月4日的时候,联邦第二巡回法院认定,去年10月11号的禁制令裁定是有理由的,不过将禁制令适用的地区限缩为原告所在的地方。因此只有Connecticut, Vermont, and New York这三个州的居民才不适用公共负担规定。

第二次禁制令则是在今年的7月29日,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裁定核准纽约及康涅狄格等州政府的请求,要求国土安全部在「疫情期间」,暂时停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公共负担规定。

很不幸的,今天联邦第二巡回法院里的其中一位法官依循8月4号裁定的思考脉络,决定在三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做出最终决定前,将7月29日「疫情期间」停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公共负担的禁制令,暂时限缩适用在Connecticut, Vermont, and New York这三个州的居民。换言之,全美其他47个州的居民,未来在申请移民福利的时候,仍然需要依照之前的规定提供未来不会造成公共负担的证明。而绿卡申请者则需要提供I-944自给自足表格。

由于这个新的裁定傍晚才刚出来,移民局目前还没有针对这个新的发展做出任何响应。所以目前递交申请还是以移民局此前的规定为主。但以下是我给7月29日以后才递交绿卡申请的其他47州绿卡申请人的建议:

1. 如果你目前还没有递交出绿卡申请文件,请考虑重新准备并递交I-944表格及相关的文件。

2. 如果你的绿卡申请已经送到移民局,由于移民局之前已经明确说明,在7月29日禁制令有效期间,移民局不会因为你有交或没有交I-944表格而拒收你的绿卡申请。但由于公共负担规定已经重新恢复,估计移民局会用补件通知的方式,要求申请人重新缴交I-944。

3. 如果你已经递交绿卡申请文件,但申请包裹还在路上,请先不要担心。按照过去的经验,移民局在变更任何申请流程时,会给予申请人足够的时间去应对。我猜测移民局应该会订一个日期,要求在这个日期之后递交的申请文件都必须附上I-944。至于在路上的包裹,可能会以先收件但用补件通知的方式,要求申请人重新缴交I-944。等移民局有新的说明后,我会提供给大家参考。

话说回来,公共负担之争就此结束了吗? 我们还要观察合议庭的法官未来会不会推翻这位法官的决定。此外,纽约及康涅狄格等州政府成功说服法院,要求国土安全部在「疫情期间」,暂时停止在当地实施公共负担规定。那其他州是不是也可以用同样理由向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呢? 公共负担可以分州实施,但病毒可不会管移民申请人住在哪一州。在11月3号白宫宝座确定花落谁家前,这场争讼恐怕还会继续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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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继续放宽HLJ签证核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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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负担规定是否会继续执行仍然有很多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