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继续放宽HLJ签证核发规定
昨天国务院再次发布新的行政指导,增加了许多例外情形允许领事馆核发HLJ签证。回顾特朗普总统从6月22日签发H,L, J工作签证禁令以后,国务院一开始的态度是完全遵照行政命令的字面解释: 只要在6月24号之前没有HLJ签证的外国人,它们就不会核发签证。但一个月后,7月16号国务院发出新的指导,增加了一些例外情形,例如与人道旅行(humanitarian travel)、公共健康、或是国家安全等与国家利益有关的情形,将不受到行政命令的限制。七月份的指导也特别提到,如果是6月24之前人已经在美国,但后来离开的HLJ签证持有人,或是不受禁令限制的HLJ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小孩,将可以申请签证回来美国。
昨天国务院新的行政指导又再度增加了一些不受行政命令影响的例外情形。下面我们就来看国务院的新指导到底说了什么。
首先国务院提到,由于领事服务还没有完全恢复,如果签证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这些例外情形,需要先和当地的美国领事馆联系请求紧急面试(emergency appointment request)。而面试时领事官才会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例外情形。
以下我列举几个国务院认定属于国家利益有关的例外情形:
H-1B专业性工作签证
以下的外国公民将被允许获得H-1B专业性工作签证:
1. 与新冠病毒有关的公共卫生及医疗救护专业人员或是研究人员。或是持续从事对公共卫生有重大帮助(例如癌症或传染疾病研究)的医疗研究人员。
2. 受美国政府部门或或其它相关组织的邀请进入美国,以促进美国重大外交政策目的,或是打算入境来完成国际条约或契约履约责任。
3. 签证申请人回美国以后,将继续之前的签证类别,并在之前的美国公司里担任相同职位,从事之前的工作。前提是,如果要求美国雇主在当前情形下替换员工,将会造成财务上的困境。
4. 技术人员、资深管理人员、或其他有助于立即且持续性地帮助美国经济复苏的员工。如果申请人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中的其中两个条件,就可以被认定属于此种情形:
(a). 美国雇主需要H-1B员工持续在美国从事服务或是劳动。特别是今年七月以后取得LCA的H-1B员工,相较于七月之前的员工,比较容易被归类为美国雇主持续需要的员工。除了看LCA外,如果H-1B员工目前正在美国境外从事,或是可以在境外从事必要性的工作,则将很难被认定是美国雇主持续需要的员工。
(b). H-1B员工在美国即将从事的工作职位及内容,显示出它将会提供重要且特殊的贡献给需要达到关键的基础需求的雇主。这边的基础部门指的是以下领域:chemical, communications, dams, defense industrial base, emergency services, energy, financial services, food and agriculture, government facilities, healthcare and public heal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nuclear reactors, transportation, and water systems。签证申请人签证必须证明他在公司的职位满足以下两种类型的其中一种: 一,在公司里属于资深的职位,或是工作内容对于公司的管理及成功极为重要。二,申请人的工作内容显示他将会对美国公司提供重要且特殊的贡献。
(c). 雇主付给H-1B员工的薪水,至少超过最低薪资要求的15%。
(d). 根据H-1B员工的学经历,显示出他在即将从事的专业性工作中有特殊的专长。
(e). 如果拒绝核发H-1B签证,将会对美国雇主造成财务上的困难。
J-1交流计划签证
根据之前的禁令,国务院将不会核发J-1签证给trainee, teacher, camp counselor, au pair, 或 summer work travel program等类型申请人。
新的指导允许提供au pair签证给打算入境美国来提供特殊照顾服务(医疗、特殊教育、或是手语)给未成年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或是非移民签证持有人的外国公民。此外,国务院也允许和政府相关的交流计划参访人员重新申请J-1签证。
L-1跨国高管及专业知识人员签证
以下的外国公民将被允许获得L-1跨国高管及专业知识人员签证:
1. 与新冠病毒有关的公共卫生及医疗救护专业人员或是研究人员,或是持续从事对公共卫生有重大帮助(例如癌症或传染疾病研究)的医疗研究人员。
2. 受美国政府部门或或其它相关组织的邀请进入美国,以促进美国重大外交政策目的,或是打算入境来完成国际条约或契约履约责任。
3. 申请人回美国以后,将继续之前的签证类别,并在之前的美国公司里担任相同职位,从事之前的工作。前提是,如果要求美国雇主在当前情形下替换员工,将会造成财务上的困境。
4. 到美国来担任资深执行官或经理,以帮助需要完成重要基础部门要求的美国雇主,来达成它的关键商业需求。这些基础部门包含chemical, communications, dams, defense industrial base, emergency services, energy, financial services, food and agriculture, government facilities, healthcare and public heal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nuclear reactors, transportation, and water systems等领域。如果申请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其中两个条件,且不会到美国来设立新公司,就可以被认定属于此种情形:
(a). 将到美国担任资深执行官或经理。
(b). 曾经在海外关联公司工作数年,并能显示对于公司组织有深度的知识及技能。如果需要在美国本地替换新的员工,美国雇主需要对该员工提供深度地训练,并将可能造成公司的财务困境。
(c).将会到美国帮助需要完成重要基础建设的美国雇主达到它的商业需求。
请注意,如果是打算开设新公司的L-1A申请人,将不太可能满足上面的情形。除非L-1A申请人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两个条件,且新公司将会直接或间接地聘雇5个以上的美国劳工。
L-1B专业知识员工的要求与L-1A类似。请参考以下国务院的指导。
HLJ家属签证
上面国家利益例外情形,同样适用于HLJ的家属。请注意,如果HLJ签证申请人不受禁令影响,则就不需要去考虑是否有国家利益例外的情形。
Age Out的儿童
在禁令到期前或在到期后两周内,即将满21岁(age out)的移民签证申请儿童,将可以要求申请移民签证。
最后总结下我对于这份新的行政指导的看法。根据指导的说明,似乎国务院有意放宽规定,允许目前被困在境外的HL签证持有人,更新它们的签证以便回到美国。但要注意的是,这些新增加的判断标准仍然非常主观。例如,什么样情况属于财务困境?什么又属于重大贡献呢?实际运作时,领事官仍然有最终决定的裁量权。所以这个例外情形并不一定能适用到所有人身上。
此外新的指导也被许多律师诟病,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增加了一些移民法规中没有要求的东西。例如为什么只针对七月核发的LCA给予特别优惠,难道七月之前的LCA就无法显示出雇主目前有商业需求吗?此外,国务院主张当雇主付给H-1B员工的薪水超过最低薪资要求的15%时,就会被认定为有助于立即且持续性地帮助美国经济复苏的员工。这个15%的数字怎么来的,有统计上的依据吗?另外如果用L-1签证到美国开新公司,必须要产生5个就业机会。这5个就业机会也不是法规中要求的。
这份新指导的出现当然是有原因的。目前相关的移民利益团体分别在华盛顿首府(Gomez et al v. Trump et al)及加州的法院,对美国政府提告,主张这份行政命令中对于外籍劳工抢走美国劳工的工作机会一说,缺乏统计依据。美国商会此前也代表商会成员在加州提起诉讼(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nufacturers et al v.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et al) 。包含微软、亚马逊、脸书等52家大公司也在本周提交书状给法院,表示实施这项行政命令,将会给予美国经济及人力造成无可弥补的伤害。目前我目前得到的最新消息是,华盛顿首府的法院将在8月27日举行听证会来了解原告提出的停止执行行政命令的理由。此外,法院也要求联邦政府必须要在下周一前,提交美国国务院之前给予领事馆如何执行乐透绿卡禁令的任何纪录。总之,希望法院最终会同意暂停执行川普的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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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放宽HLJ签证核发的新指导: https://travel.state.gov/…/exceptions-to-p-p-10014-10052-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