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绿卡申请时的工卡与旅行证暂时脱钩处理

移民局本周悄悄地更新了新的政策,决定暂时将绿卡申请人工卡及旅行证的审理脱钩处理。目前在美国境内想转换成绿卡身份的申请人,在递交I-485表格的时候,可以选择同时递出I-765(工卡申请表)以及1-131 (Advance Parole旅行证)的申请。等工卡及旅行证核准以后,申请人可以在移民局决定绿卡的结果之前,使用工卡临时在美国工作,或是使用旅行证自由进出美国。

在2011年的时候,移民局决定推出Combo Card,将两者的功能合而为一,取代了之前申请人在移民局核准后会各自获得一份证明文件的方式。采用Combo Card的模式后,移民局改成同时审理I-765及I-131表格。而申请人在工卡及旅行证核准后,会收到一张在右上角写有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的卡片,但右下角会特别注明 ”Serves as I-512 Advance Parole”,来识别旅行证的功用。

不过最近我们看到许多同业及绿卡申请人都在反应,明明同时递出两张申请表,怎么却只有I-765申请被核准? 而且收到的工卡上面也没有特别注明 ”Serves as I-512 Advance Parole”,反而是写上”NOT VALID FOR REENTRY TO U.S.”呢?

经过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查询的结果,原来是移民局为了要加快工卡的审理流程,决定将这两份表格脱钩处理,并优先处理I-765工卡的部分。目前我们观察到有些申请人在递出申请后,3-5个月就收到工卡,而不是此前公布的8-9个月作业时间。或许这也另是一种振兴美国经济,促进就业的方式(?)。

但是脱钩处理以后,却也衍生出以下的问题:

  • ① I-131 Advance Parole旅行证的审理可能会更长? 在申请绿卡的时候有个很重要的规定是,如果申请人在拿到旅行证之前就离开美国,将会被认为放弃绿卡的申请(除了H及L工作签证的人和家眷)。换言之,绿卡的申请过程必须要重新走一遍,而且必须重新缴纳一笔申请费。过去如果绿卡申请人只单独递交旅行证的申请,而不请求Combo card的话,只需要3-5个月就可以拿到旅行证。但从去年底开始,移民局更改处理流程,所有绿卡申请人的旅行证申请,一律都要等待8-12个月。这也导致许多疫情期间想回家乡的申请人,只能被迫在绿卡核准前继续留在美国。由于移民局的人力有限,加快所有工卡的审理,是否也意味着处理旅行证的人力将会不足呢?

  • ② 由于Combo Card的方式已经推出超过十年了,申请人或是律师都已经习惯这种方式。移民局突然决定回归旧的制度,恐怕会导致许多申请人误以为拿到的是Combo Card,拿着工卡就离境的情况发生?

  • ③ 最后是脱钩以后,根据移民局在2011年公布的规定,当工卡及旅行证有不同的到期日时,申请人会需要在两张卡的有效期都同时都少于120天的时候,才能递交延期申请。然而之前采用Combo Card的时候,许多人都可以提前在到期日前180天内递出申请。

目前移民局还没有公开说明有哪些人会适用这个新政策,我们也不清楚政策会实施多久。但我建议大家在拿到工卡的时候,一定要再三确认右下角有没有包含” Serves as I-512 Advance Parole”。如果没有的话,一定要等拿到I-512L AUTHORIZATION FOR PAROLE FOR AN ALIEN INTO THE UNITED STATES许可后才能离开。底下附上照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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