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H1B申请季还没开始就灰头土脸的移民局

三天内,移民局接连在两起H-1B专业性签证申请有关的联邦诉讼上被判败诉。这两件诉讼对于H-1B申请人来说是非常好的消息,尤其对于Engineering专业相关 ,或是在IT业界工作的的申请人,在未来申请H-1B的时候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第一个案子和H-1B Specialty Occupation 有关。这起案件是由一间叫做InspectionXpert Corporation (IXC)的公司提起。IXC公司控告移民局,在审理该公司Quality Engineer职位的H-1B签证申请时,恶意地拒绝他们的请求。根据IXC公司提供给移民局的雇主支持信中,IXC表示这个职位要求申请人必须要有,Mechanical Engineering, Computer Science, or related technical or engineering field的学士以上学位。而移民局根据其以往审案的标准,在拒绝信中指出,由于雇主并没有明确指出这个职位到底需要Engineering 专业底下的哪一种次专业(Specific subspecialty),因此判定这个职位不符合H-1B专业性的要求,而拒绝了IXC的申请。
  
然而承审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联邦法院一般都会遵从行政机关自己的法令政策,但根据最高法院最近判决的Kisor一案,他认为联邦法院不应直接担任行政机关的橡皮图章。当行政机关的行为属于恶意或滥用裁量权等行为时,法院可以直接不采纳行政机关的决定。据此,法院认为移民局在审理这起申请案的时后,错误地采用过去狭隘的解释方法去解释Specialty Occupation有关的法规条文,因此判决移民局败诉。
   
第二个案子是和H-1B Employer Employee Relationship 有关。在这起案件当中,原告 ITServe Alliance控告移民局滥用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的规定,恶意拒绝许多IT外包咨询公司(外派员工到客户端工作)的H-1B申请案件。这件事情的起因在于,川普上台以后不久,便将「使用美国货、用美国人」订为国策。许多IT公司过去因为常常外派H-1B外籍员工到客户端上班,被移民局认定剥夺了美国人工作的机会。因此移民局从2018年开始,针对这种外派到客户端工作的申请案件,制定了内规并严格审查。一旦雇主无法证明自己能实际控制H-1B员工,且未来三年有足够的工作量给予H-1B员工去做,他们的申请案件将会被拒绝。
   
然而对于这些外包咨询公司而言,他们往往无法证明未来三年有足够的工作量。起因在于,他们一般都是和客户签订了一个笼统的General Service Agreement。这个GSA一般不会明确定义project的实际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通常是每一年年底的时候,双方才会确定未来的工作事项,并提供Statement of Work约定下一年的具体工作事项。由于许多外包公司在递交H-1B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无法直接提供未来三年的SOW,导致过去两年这类申请案件被拒绝的比例比以往增加许多。在这起案件中,承审法院最后判决移民局败诉。主要的理由在于,国会并没有给予移民局这样的权力,去限缩雇主与员工的定义。此外,法官也指出移民局没有按照法律要求的正当程序去制定这些要求。

有兴趣了解这两起诉讼的读者,欢迎参考以下报导:
https://www.forbes.com/…/judge-slaps-down-uscis-in-signif…/…

https://www.forbes.com/…/court-invalidates-key-trump-ad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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